回到邁阿密,林禹就開始了腳不沾地的忙碌。

忙碌是正常的,他原本以為,一週前他就該忙碌起來了。

然而並沒有,一週前的他,只是比過去的他稍顯忙碌了那麼一點點,還沒到腳不沾地的程度。

林禹一度懷疑,是不是丹·費根這個經紀人沒出力。

這次回到邁阿密,他明白了——

不是丹·費根沒出力,而是所有的忙碌,都是需要時間沉澱的。

縱觀林禹這七場比賽,第一場的“30秒12分”應該是最炸的,可以說是最經典的一球成名的戲碼了。

那場比賽過後,林禹最大的直觀感受是,他多了很多代言。

不過絕大多數的代言合同,都只需要他簽字,然後給出去一張照片就完事了。

只有少數需要林禹騰出時間,專程拍攝一則廣告片。

所以,首秀過後,林禹只是比過去稍顯忙碌了那麼一點點。

後來,一球成名演變成了“林神奇”,他接到了一些專訪的邀請。

比如,國內的媒體記者組團申請專訪,因為路途遙遠,媒體、記者人數眾多,需要安排,也需要時間。

林禹西部走了一趟,才接到通知,這兩天,這支組團專訪的國內記者團就要到了。

再比如,《體育畫報》的專訪。

雖說《體育畫報》就在美國,但他們的專訪,也需要慢慢安排。

主要是他們準備讓林禹成為《體育畫報》的封面人物,但最近這幾期的封面人物都排滿了,林禹還得等排期。

等“林神奇”進化成為“林瘋狂”,《體育畫報》也急了。

畢竟,專訪也等於新聞,是新聞,就有時效性。

現在“林瘋狂”正是最火熱的時候,即便林禹之前還排了兩期封面人物,《體育畫報》都決定,把林禹插到前面去。

於是,林禹回到邁阿密的當天晚上,丹·費根上門,告知了林禹:

“這兩天你可能會很忙,首先是你祖國的記者團,他們預計明天抵達洛杉磯,轉機之後當天傍晚就能抵達邁阿密,他們的專訪,你得找最近這幾天的時間安排一下了。”

“不過這不是最緊要的,最緊要的是另外兩場專訪——”

沒錯,另外還有兩場專訪,一場是《體育畫報》早就確定但現在加了急的專訪。

另一場,是剛剛找到丹·費根的專訪,來自《時代週刊》的專訪。

雖然來得最遲,但份量最重,畢竟是《時代週刊》,可以說是全球地位最高的雜誌。

而且這次,《時代週刊》的專訪也是封面人物級別的專訪。

不管是丹·費根,還是林禹,都很清楚《時代週刊》封面人物的份量有多重。

跨界的且不提,迄今為止,體育界登上過時代週刊封面的華夏人,只有大姚和劉翔。

林禹,將成為大姚和劉翔之後的第三人!

因此,當丹·費根轉達《時代週刊》專訪的請求時,林禹沒有任何猶豫,直接就答應了。

甚至,他還同意丹·費根的建議,把《時代週刊》的專訪,放到這三場專訪的最前面。

“三場專訪,時間都安排的很緊,你的休息日可能都不夠用了,想辦法,多騰出點時間吧。”

林禹搖了搖頭:“慢慢來,彆著急。”

他很快就想到了:“把《時代週刊》和國內記者團的專訪放到前面去,至於《體育畫報》,就讓他們再等等吧,反正,他們原本約定的專訪時間是在一個星期之後。”

丹·費根有點猶豫:“可是,《體育畫報》還想讓你趕最新一期的封面人物……”

林禹攤了攤手:“所以,你是覺得《體育畫報》的封面人物,比《時代週刊》的封面人物更重要,還是比大洋彼岸的那個華夏市場更重要?”

一句話,直接堵得丹·費根說不出話來了。

雖然丹·費根不再反對,林禹卻還在懷疑,他懷疑丹·費根和《體育畫報》有什麼皮炎交易。

畢竟,丹·費根一直都是以精明而著稱,專訪這件事,他不應該不知道這其中的輕重緩急。

要麼,是《體育畫報》給的太多了,要麼,就是丹·費根和《體育畫報》有什麼合作。

不管是以上哪種情況,都堅定了林禹等今年經紀人合約到期就換掉丹·費根的想法。

一個不把僱主利益放到第一位的經紀人,實在沒有任何理由繼續合作。

丹·費根繼續告知著林禹這幾天還有其他安排的時候,林禹已經在考慮,下一任經紀人換誰了。

“除了這三場專訪,你還得在一週之內,安排出半天時間,為肯德基拍一則廣告片……”

肯德基是林禹接到的新代言之一,林禹每年都能從肯德基那拿到200萬美刀的代言費。

費用很高,相應的林禹需要做的事情也比較多,拍攝廣告片就是其中之一。

除此之外,夏天他還得為肯德基回大洋彼岸拉一波宣傳。

這錢,看著很多,實際上也沒那麼好拿。

“還有,你的球鞋合同……”

丹·費根說到球鞋合同了,林禹坐直了身子,也不去想其他的彎彎繞繞了,因為這很重要。

林禹目前還沒有球鞋合同的代言,說起來是有點尷尬的。

不過林禹覺得,這也不怪他,要怪就怪這具身體的前身。

這具身體的前身,不顧自身實力強行把自己運作進了NBA時,手中是有一份球鞋合同的。

彼時,他和國內的匹克簽約了一年。

為什麼是一年?一方面是匹克的確咖位不夠,這具身體的前身不滿意。

另一方面,這具身體的前身太過高估自己,認為自己打入NBA,很快就能收穫來自耐克或者Adidas的大合同。

結果,新秀賽季他枯坐板凳,耐克阿迪看都沒看他一眼。

一年過後,匹克也沒有選擇和他續約。

因為彼時的林禹,已經成為了國內球迷口中的笑柄。

如果匹克真的和一個笑柄續約,那匹克自己也會成為笑柄。

這種情況下,林禹就成了一個少見的沒有球鞋合同傍身的華夏球員。

新賽季,已經換了個靈魂的林禹終於打出身價了。

自然而然的,就有球鞋廠商找上門來了。

“耐克給了報價,他們想和你簽約十年,總價7000萬美刀。”

十年7000萬美刀,平均到每一年就是700萬美元。

一份球鞋合同,就能為林禹每年增收700萬美元,這也是林禹看重球鞋合同的另一個原因。

給的太多了,他沒辦法不重視。

不過耐克的報價,讓林禹的眉頭微微皺起,很顯然,他不太滿意。

“這個價,已經不低了。”

丹·費根又補充了一句,林禹又覺得,這貨應該是收了耐克的錢了。

如費根所言,這價的確不低了。

要知道,04年跟隨湖人完成三連冠的科比,也不過只是和耐克續了一份5年4500萬美刀的合同。

這個時候林禹的地位,即便加上“林瘋狂”的影響力,也沒辦法和那個時候已經功成名就的科比相比。

而08年合同到期,科比和耐克續約,才拿到一份年均1600萬美刀的大合同。

相比之下,耐克這份給林禹的年均700萬美刀的球鞋合同,加上後續的討價還價,最終價格應該是800萬美刀左右。

年均800萬美刀,的確已經不少了。

但林禹覺得,還不夠,主要是兩點——

一,年限太長了。

其實價格方面,林禹的確能夠接受,這個價,對得起他一個才打了7場比賽的老菜鳥了。

問題就是年限太長了,十年,基本已經把林禹的巔峰期給鎖死了。

等這份合同漲價,他也就該走下坡路了,到時候續約合同,價格肯定也不會高。

二,如果縮短年限,可以預見的是,耐克一定會降價。

年限長價格高,年限短價格低,這都是可以預料得到的。

考慮到這兩點,林禹甚至有種想法,球鞋合同的事情,暫時不著急。

等他打完這個賽季,再去考慮。

想必到時候,無論是耐克,還是其他球鞋廠商的出價,都會抬升到一個能夠讓林禹滿意的地步。

想到這,林禹就搖了搖頭:“告訴耐克,要麼縮短年限,要麼就把價格抬上去,至少年均要達到1000萬美元,並且要加入提價條款。”

何謂提價條款?簡單來說就是,如果今後林禹打出身價,耐克就得和林禹重籤合同。

聽到林禹這一連串的要求,丹·費根張了張嘴,他覺得太離譜了。

這條件的意思,難道不就是拒絕耐克的報價嗎?

可林禹一副不容商量的樣子,已經被懟了無數次的丹·費根還是閉上了他的嘴巴。

……

時間很快就走到了林禹回到邁阿密的第二天,《時代週刊》上門了。

《時代週刊》的專訪沒那麼磨磨唧唧,因為他們對封面人物的採訪,早就有了一套公式。

簡單來說,就是從林禹的人生經歷說起——

說實話,作為一個穿越者,一個取代了這具身體裡原本靈魂的新靈魂,林禹還是比較抗拒講述一些這具身體原主所做過的那些事的。

不是他怕被人發現他是個穿越者的事實,而是,這具身體的原主,實在配不上《時代週刊》的封面人物。

這貨幹過的一些事情,有的可以用無腦二字來形容,比如,無視自身實力找個經紀人團隊把自己運作進了NBA,結果反倒讓自己成為了國內球迷口中的笑柄。

有的可以用荒誕二字來形容,比如,他曾拉著國內一個知名車模在首都的大街上車震,結果被媒體拍下,搞出一個車震門的大戲。

還有的可以用無能二字來形容,比如,新秀賽季,這貨曾被同隊的裡基·戴維斯呼來喝去,甚至惡搞侮辱,卻不敢反抗一分一毫。

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就是:這貨不是什麼好人,更不是什麼有腦子的人,跟傳奇二字完全不搭邊。

因此,這波《時代週刊》的專訪,林禹的頭有平時的八個大。

他半真半假,如實講述了一些,又自信編撰了一些。

最終,把自己講述成了一個——

從小愛好籃球,努力練習,最終取得成功的籃球運動員。

他也承認了,剛進NBA的他有很多不足,帕特·萊利和埃裡克·斯波爾斯特拉把他按在板凳上這件事是正確的。

最後,就是這個賽季的爆發了。

《時代週刊》的記者問他為什麼這個賽季會爆發,林禹的回答是——

“因為我找到了揚長避短,在NBA打球的方法,沒錯,就是三分!”

林禹的三分,的確已經是他個人的標誌了。

很多人提到林禹,第一時間想起的,就是他那一記記三分,尤其是那些驚世駭俗的Logo三分。

《時代週刊》的記者還追問:“很多人認為你的三分已經是三分之王的存在了,你覺得呢?”

面對這個簡單的問題,林禹卻有些猶豫。

他想謙虛一點說,他暫時還不是。

而謙虛,一向是華夏人最傳統的美德。

但林禹又覺得,他應該打破華夏人傳統美德的桎梏,為什麼要那麼謙虛呢?為什麼不狂妄一點呢?

猶豫了一會,林禹下定了決心,就狂妄,他又不是沒那個實力!

“沒錯,我覺得我已經是三分之王的存在了!”

林禹不知道的是,他的這下回答,直接幫助《時代週刊》的編輯確定了林禹那期封面的標題——三分之王,來自華夏的林禹!

……

國內記者團的專訪,最終被安排在了後天傍晚。

而中間的這段時間,林禹也沒閒著。

首先是當天下午,他跟著丹·費根,前往邁阿密的市區,找了個肯德基連鎖店,拍攝了那則定好的廣告片。

和林禹預想的不一樣,他原本以為,廣告片一般會有一個美豔的女主,說不定他還能有什麼豔遇。

結果,他在拍攝現場只看到了一群男人。

導演告訴他,他這部廣告片,不需要什麼女人。

林禹有些失望,不過好在,傍晚,艾瑪·羅伯茨就搭乘飛機,抵達了邁阿密。

至少這個夜晚,他還是不孤獨的。

“親愛的,我可能不能去現場看你的比賽了……”

艾瑪·羅伯茨提前飛過來,是給林禹道歉的。

她仍然打算把她和林禹的這段戀情放到地下,因為她還是不希望她姑媽知道她搶走了她姑媽的男人。

傑西卡·阿爾芭警告過艾瑪·羅伯茨後,艾瑪·羅伯茨就反應了過來:

想要瞞住她姑媽那個聰明人,就得避免在公共場合和林禹一同出現。

而對此,林禹表示了理解。

公開不公開的,他是無所謂。

反正他知道,這段感情,暫時還處在起步階段,誰知道未來會如何?

有時候,不公開,反而是件好事。

林禹回到邁阿密的第三天,熱火開啟了訓練模式。

之後,就是第四天,熱火繼續開啟訓練模式。

不過傍晚,林禹在自家公寓,迎來了國內記者團的造訪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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